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不是新名词,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这项制度曾让无数中国农民受益。但因资金匮乏、保障能力弱化等原因,多数地方都已半途而废。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03年全国开始推行增加了政府投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即在本着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由农民每人每年自筹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10元的方式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
合作医疗
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6年1月2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和调整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成员的复函 2006年1月12日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5年8月2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下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5年3月15日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完善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8月3日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财政资助中西部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8月3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2004年8月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年6月30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4年6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2004年6月30日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4年6月30日
合作医疗: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广安农村合作医疗在重庆一看病一接按多少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