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你所知道的情况详细发在网上,在网上进行人肉搜索;二、参加电台的寻亲活动,只要不在乎35年中的一些个人隐私(或家庭隐私)曝光三、生娘不及养娘大,既然35年仅寄过一封信,说明,生娘压根就没打算认回(且不说可能的各种原因,单说养父母又会是怎样的心理想法),有时保持原样就是最大的孝,打破了反而不和谐了,毕竟钱不是万能的。
网上呼吁,电台呼吁,报纸寻人,媒体寻人
如果公安局有关系,应该好办
上封开电台发个广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