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朋友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吗?”
你朋友已经给出去的财产,就不能反悔了,但是,房产是结婚登记之前购买,如果离婚后没有过户给女方,即便有分割协议“把所有的财产给他老婆,”那么房子显然还属于“未给付”状态,你完全可以反悔。根据《婚姻法》,房子应属你朋友个人财产,你朋友将“把所有的财产给他老婆”,把房产给了他老婆的承诺行为,至多算作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在赠与物给付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因此,只要你朋友自己以书面形式通知她前妻,那么就无需给付“房产”了。如果对方占着房子不退还,你朋友可以拿着房产证(如果房产证不再自己手里,就拿着身份证到房管局开证明),到法院去起诉,案由:财产所有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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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私下财产协议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签完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反悔吗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证明一方存在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签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
并且,双方符合约定情况的,即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
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约定履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判断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1、婚内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
将财产约定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
不过,公证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
2、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
双方做财产协议约定时,必须是属于两个人的财产,如果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比如是一方父母的财产,那么都不能订立财产协议。
3、双方意思表述要明确
跟一般合同订立一致,双方必须有明确的意思,并且履行协议后,双方不得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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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财产分割协议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就是合法有效的,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确认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是可以的,因为那个财产分割协议是为了离婚而签的。然而,他们后来又和好了,这协议就失效啦。
还有夫妻财产婚前没有约定的,婚后为共同所有。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也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除外
房子婚前买的。结婚的时候做过婚前财产公证么?如果没有,那在财产分割协议中,房子给了女方了是么?
协议是很正规的么?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自愿签字的吧?
如果那份协议很正规,那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所以,情况对你的朋友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