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是需要罚款的,罚款金额为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是指: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违章代码为:121002,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金额为:200元。
扩展资料:
违章处理办法:
方法一: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方法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
方法三:通过一些开展了异地违章代办的车友俱乐部或其他相关经营机构办理,这些代办机构一般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代办前要与车友俱乐部或经营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以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处理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现在不讲理的事太多了,也可能这个交警家里刚死了人或发生了其它事件,心情不好。要说该不该罚,按理应该罚,因为你的确是违反了安全法,但是象这种违章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你任意拦个车总能找出毛病的。自认倒霉吧,既然罚单都开了,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在这里发发牢骚,解解气就算了,快去交吧,时间长了再加上滞纳金,不划算呀。至于罚款额度,交警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处罚,这种违章200元是最高额。也可能是因为当时你的认错态度不够好吧。
交警队颠倒是非的事太多了,有权可以通天,有钱可以通神!你这不算事,想开点!我正经历比你糟糕窝囊百倍的事,有法可讲,无理可寻!
1、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2、《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4、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肯定要罚 你要是认识交警 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