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打架,互相造成了轻伤,现在等待直诉.是否有条件不上法庭?

2024-11-25 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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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轻伤伤到什么程度??如果是一般的皮外伤,还用上法庭吗?打架是否使用了武器呢?如果有使用了刀啊,枪支什么的.那就属于严重的刑事案件了,如果仅仅是动手或是随手抄起一件物件来打的,造成轻伤的情况属于一般的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警察和检察院的人只要你们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是不会管的.更谈不上上法院了.问题关键点,是否故意使用凶器,是否造成了严重伤害.如果有上面说的两种情况,那就要暗箱操作一下,如果没有的话.一般的小伤害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只要双方能和解了.没有上法庭的必要,所说的等待起诉,其实是公安机关的一个办案程序问题,没有必要担心.你现在可以取保的话,我相信问题不大,上法院的可能性为0.1%

回答2:

原则上故意伤害属于公诉案件,对于刑事部分不能私了,但是在北京等地有规定,对确因民间纠纷造成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已全部或部分承担被害人医疗、误工等合理赔偿费用,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双方自愿协商解决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赔偿协议。此类案件,在被害人向政法机关出具书面请示后,可以按照规定做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非监禁刑等从宽处理。对自诉案件中双方和解,自诉人撤回自诉的,依法律规定处理。

回答3:

如果仅仅涉及你们双方,可以不上诉。
但是如果涉及第三方,或者危害了公共利益,那么肯定是要被上诉的。

刑事案件不适用于和解.民事的可以和解.

回答4:

如果仅仅涉及你们双方,可以不上诉。
但是如果涉及第三方,或者危害了公共利益,那么肯定是要被上诉的。

回答5:

如果只是轻伤,可以协商解决。这要看公安部门立没立案,只要没有立案,属自诉案件,完全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立案了,成了公诉案件,就不能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