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同样也是商品。对于商品而言,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允许商品有一定误差的。若误差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畴内,那么开发商就不用支付你任何费用。若超出误差许可范围,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让开发商给你补差就行了。
2)至于物管费的事情,与房屋有没有误差是没有任何联系的。也就是说法院会认定房子你已经买下了,属于你的私人财产,那么你购买了房屋,无论是你自己居住还是出租,都得向物管公司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不能够因为房子有误差而一辈子不交物业管理费,法院会认定你没有理由不交物管费,因此若不交物管费在法院那里是行不通的,这样你就比较处于下风了,因为法院也会认为你应该交纳物管费,因此法院就会支持物业公司提出的让你了限期内(一般来说在法院裁决书下达15日内)一次性补交齐以前未交纳的全部物业管理费和滞纳处罚金。
在此案中,你基本上没有胜诉的可能性了。只有准备好现金以钱消灾吧。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欺诈,要求赔偿损失,委托律师起诉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到市场买母螃蟹拿给饭馆加工,螃蟹上桌发现有几只是公的,吃完了你拒交加工费,你说是谁的负责
没有胜算的机会!因为物业公司只负责小区公共维护与服务工作!而你说的房屋误差只是建筑商与开发商的问题!物业公司只能履行协调作用,而后面的工作由开发商来做!而你认为物业收费有问题,可以上报物价评定凭要求财务公开!
问题很简单.
物业管理不到位或有其它问题,跟你交不交物业费无关.
1、物业费该交的交,不交的话,起诉你,必输.
2、物业的问题,收集证据,小区的住户可联名起诉,讨回物业费
3、房子净高的问题,可以起诉开发商或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不过这都2008年了,怎么拖这么长时间。当你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两年之内,提起诉讼,你已经过了时效。建议你咨询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