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和一般的董事区别主要体现在任职条件和职权方面。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则与之相反。独立董事从本质上讲是董事,独立董事是针对于上市公司产生的,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是不存在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意思是,独立董事必须要保持独立性,要发表独立意见,与一般董事是不同的。独立董事最根本的特征是独立性和专业性。独立董事最主要的特点是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和公司股东也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判断的关系,所以始终能保持客观中立,对一般董事、高管等人员进行监督。非独立董事则与之相反,通常有三种身份:公司雇员,内部董事的家眷亲属,董事控股其他公司的雇员。
区别就是,独立董事除了任公司的董事外,不担任公司的任何其它职务。而董事则还可以担任其它职务
依据: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另外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到现在为止,国务院也没有就独立董事设置具体的规定。
因此,只能参照独立董事制度发源于美国来说明
独立董事,也被称为外部董事。中国首次引入独立董事是在1993年。当时青岛啤酒在香港发行H股,为适应香港联交所的要求,设置了独立董事。此后在境外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成为惯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具有完全意志、代表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的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以及那些有可能影响他们做出独立判断的事物之外,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判断的关系。它不代表出资人、管理层、股东大会、董事会任何一方的利益,因此会从企业自身出发,顾全大局,改变董事会决策一家之言的局面,并将最终给所有股东带来利益。
独立董事制度首创于美国。美国法学研究所公布的《公司治理原则》对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的界定是:与公司没有“重要关系”的董事。所谓“重要关系”是指董事在过去两年内是公司的雇员、董事是公司业务主管的直系亲属、董事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的超过20万美元的交易关系、董事是为公司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投资银行的职员等等,其含义基本上与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相一致。而在英国或英联邦国家,这些董事则被称为“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从世界范围看,独立董事制度主要盛行于英美这些并不设有监事会的国家,其监督用意非常明显。
独立董事一职要求的素质非常全面,国外一般都是一些退休的知名CEO,国内有些公司的独立董事也是行业里的技术权威或者知名人士,他们不但能够做出有价值的商业判断,具有相当的企业和商业阅历,而且要具有一定程度的教育背景。同时其地位的特殊性也要求独立董事具有独立的人格、威望及人文修养。
所以说,独立董事第一要有独立身份;第二要有有价值的见解;第三能够有效地参与决策。独立董事如果水平不高或者是大股东的附庸,其见解就难以影响董事会,长此下去制度也形同虚设,最后变成花瓶董事、人情董事。
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是领导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看一下公司法的书
独立董事与董事的根本区别就是独立董事是公司以外的人被公司聘为独立董事,董事是公司的投资人,属于公司内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