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天津的社保办理易地就医手续,指定在太原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审核批准后,可以在太原垫付现金就医,再回天津报销。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你的的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天津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可以的。。。。。但你报销的手续,太原比我们天津要的证明要多,如果住院,希望你吧所有的住院病历都复印一份。还要请医生开局相关张明。
普遍反映,河北省的医保报销,报的不多,但麻烦很多。。。。
当然可以,要不要医保干吗,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