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每月税前工资2850,扣完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应得多少钱?请专家回答

2024-12-02 10: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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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一款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计算应税所得额:2850-2000=850元
2、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50*10%-25=60元
因此你实际应得的是2790元.
给你一个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标准,更正你的不准确的数字,你只要掌握了计算公式和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标准,不管你挣多少钱,都会自己计算了。
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按税法规定,国家规定标准内职工福利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回答2:

2850-2000=850月收入超出2000元的部分)(元)
850*5%(利率)=42.5(利息税)(元)
850-42.5=807.5(扣完个人所得税后)(元)
2850+807.5=3657.5(实际得的钱)(元)

回答3:

个人所得税:(2850-2000)*10%-25=60元
实际得到:2850-60=2790元
实际中还应有扣除的五险一金,你题中未提到,也就没有计算在内。

回答4:

您好!如您所问,若只考虑个人所得税,则答案如下:
按照现行税法,税前工资薪金扣除免征额20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您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850-2000=850元;
工资薪金所得税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因此您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850*10%-25=60 元
综上,您的税后工资为:2850-60=2790元

回答5:

(2850-2000)*10%-25=60
实际所得为:2850-60=2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