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被辞退,怎么赔偿?

2024-11-24 23:15: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看公司辞退你是否遵循了《劳动合同法》43条规定的须经工会程序,如果没有,可以依据87条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具体赔偿多少,看47条规定。
仲裁完后,你还可以向公司所属的地税局投诉公司并要求补缴社保。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用工关系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倍工资,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未缴纳的收集好相关证据一并提交,辞退未有正当理由、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保留好相关证据一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赔偿标准: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3:

你好!
首先,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次月按照双倍工资发放。员工有权要求立马解除合同。
其次,未按法定规定缴纳社保,需要补缴。
题主说的不是很清楚,单位没有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具体是什么原因,这边每天工作几小时,薪资发放是多久一次,每天是否要求上下班打卡,如果要求赔偿,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是全日制用工,但企业一直没有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

回答4: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购买购买社保,现在还被辞退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公司不支付的,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回答5: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