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
三、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者分次摊销的方法。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如果低值易耗品已经发生毁损、遗失等,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应将其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四、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五、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六、对在用低值易耗品按使用车间、部门进行数量和金额明细核算的企业,也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在这种情况下,本科目应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库存已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
七、本科目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八、除第六条规定外,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具体用哪种方法看你自己企业规定.
企业购买低值易耗品的记账与摊销的会计处理:
购入时
借:低值易耗品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摊销时(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月末低值易耗品如没有变动,一般可不用做会计分录,如果是变动,就按上给的分录做吧。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采用分次摊销法的情况下,需要单独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
(1)购买时(假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3)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低值易耗品月末不存在帐务处理呀!一次摊销,一次记入成本费用就完了;分期摊销,分几个月记入成本费用,也就完了;五五摊销,领用时摊销价值的一半,报废时再摊销另一半就完啦。
月末不做处理,如果是需要五五摊销的话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