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其实不属于工伤,只是因为喝酒过量致死后的责任问题,你有没有责任要看你在这个事件中有多大过错,比如酒场是否是你组织得,在因就中你有否劝其喝酒,劝得程度,酒后在发现其有危险后你采取的救助措施是否及时和合理,这些因素决定你的责任大小,虽然不能下定语,但是估计三四万元就是赔偿的上限,再多就不合理了。
1、员工是成年人,这属于意外事件,你无须负担刑事责任;
2、由于你是老板,他们是你带去喝酒的,你的行为与员工的死亡结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你需承担公平责任,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3、由于是下班时间,内容与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伤;
4、赔偿金额各地不同,不过,顶多不超过5万元;
5、建议协商解决,去公司闹的话可以报警解决,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协商吧,实在不行就拖,让对方去法院起诉,让法院裁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首先不是工伤,不论是不是那个员工陪你还是陪客户。
其次,你是不是要付法律责任,关键证据在于你是不是逼其喝酒。
你的有利因素在于你们出去是吃便饭,另外你也将其送到医院。
应当请公安机关尸检,明确死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