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叔叔未留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现任妻子分得多数财产是不可避免的了
一.首先按法定继承应该是:将被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按份划分,配偶、子女、父母各1/3的比例继承;
二.具体分配:
1.配偶(妻子)有完整的1/3财产继承;
2.子女包括亲生子女,继子女,如果这位妻子无子女,那你你叔叔的两位女儿平分1/3的财产继承;
3. 你爷爷奶奶两人继承1/3的财产;
三. 部分财产应属你叔叔再婚前的财产,但做为继承人,其财产不能按个人财产按婚姻法18条规定的那样划分出来再被继承,因你叔叔与其妻子的婚姻合法有效(注册登记生效)所以其为第一顺序皮锋兆的继承人,按法律规定,其可继承大部分财产.
四.唯一能多分得财产的办法应该起诉至法院,要求妻子放弃部分财产继承,为其孙女进行手术.如果单依法律规定,那么第子女+父母的共得也不够治病用的.
博得法官的同情是很重要的.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基世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燃租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们先确定一下你叔叔遗产的继承人。
如果你叔叔留下(有效的)遗嘱的话,就按照遗嘱的规定,该由谁继承就由谁继承。如果没留下遗嘱,有权继承遗产的是:你叔叔的配偶(你婶婶)、子女(两女一儿)、父母(你爷爷奶奶)。
“叔叔的大女儿患有再障碍性贫血,需要动手术,进行骨髓移植,需要四五十万,这笔钱可以从我二叔的遗产里付吗?”
很遗憾,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但法院会考虑这一因素,在分配遗产时,很大可能予以照顾,多分一些给你叔叔的大女儿。
“我爷爷奶奶给抚养两个女儿,可以要求抚养费吗?”
也不能,没裤掘尺有法律依据。
“这笔遗产到底要怎样分配?”
我对你提到的“留下遗产70多万”有个疑问:你确定70多万全是你叔叔的个人财产吗?有没有把夫妻共同财产算进去呀?如果70多万里面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各继承人(强调,包括你婶婶)将能继承的财产大概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其他属于你叔叔的个人财产。你可查阅《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具体指的是哪些。另外,那笔死亡赔偿金被列为遗产而分配是无疑的。
仅就你问题描述的情形,你叔叔的遗产将在你婶婶、你的两个妹妹、你婶婶的儿子、你爷爷、你奶奶,这六人中作平均分配;法官或许会裁量你叔叔的大女儿多分到一些。
另外,你还说到了你婶婶“这个狠心的女人现在想霸占所有财产”。如果你婶婶有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希望我的粗浅见解能散察对你有所帮助。
附上《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胡高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死者的父母、子女(前妻两个女儿以及再婚后生的儿子则前)、配偶(现任妻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虽然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如大女儿因病造成生活困难,可以多分;死者父母抚养了死者两个女儿,这部分抚养费用应当从遗产中相亩含应扣除,如果其没有生活来源,在遗产分迅盯笑配时也应多分
没有遗燃铅嘱的情况下 按念纤继承顺序平均分配
叔叔的妻子 子女 父母都有继承权 可以分得你叔叔遗产的一部分 由于大女儿的情况比较特殊 应当可以酌情多分配一些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要求合理分配财产 提供有关大女儿病情的相关证据 和仔段仿爷爷奶奶抚养两个女儿的证据 要求多分遗产
判决书和调节书一旦生效 是具有强制性的
放心吧 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 你的那个现任的狠心的婶婶是不会得到所有的财产的轿衫,你叔叔的儿女会分到等量份额的遗产悔帆液,但是他的大女儿由于情况特殊会多分给她一些,并且你叔叔的父母也也可以得到一部分的遗产碧物,他的现任妻子独吞财产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法律会给你两个妹妹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