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会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企业提供公司的职工集体活动、服务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依据相关票据可以税前列支;列支总额应该是不超过全年工资总额的2%。2%以内,税务部门可以认可的。
知识扩展:
1、办理工会经费手续:
(1)开设工会专用帐户后,备齐下列资料到所在地总工会财务科申请返还工会经费:
①成立工会的批复;
②工会公章和工会主席私章;
③工会专用帐户开户许可证及12位开户行号;
④所缴工会经费的所有票据复印件。
(2)未开设工会专用帐户的单位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12位开户行号、公章及法人私章、工会公章和工会负责人私章、成立工会的批复、所缴工会经费的所有票据复印件到总工会财务科签订工会经费返款协议。
2、对于地方总工会组织返还给企业的工会经费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因为总工会按照一定比例将工会经费返还给企业,其返还对象是企业的工会组织,并不是给企业的,且是作为企业工会的活动经费,属于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转至企业工会的账户。
另外,在返还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上,如果企业专门设立了工会组织,并且单独核算,则返还的工会经费资金应当直接转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收入,工会单独进行核算。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组织未单独进行核算的,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在账务处理上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企业若发生了工会活动经费可以直接从“其他应付款”中支付。
我来回答《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