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户口能随子女迁吗?

2024-11-04 1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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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父母户口能随子女迁,但是父母随子女落户迁移,在已经买房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如果买的二手房,要注意买的房子名下原房东的户口是否已经迁走,户口的问题,也可以问房子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

迁移户口的申报材料:

1、 申请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被申请人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业的由街道办事处 或镇政府出具无业证明证明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 址、无业)

3、 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需证明户口性质、夫妻 关系)(一方去世的由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若户籍证明 中出现婚姻状况、应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现在实际的婚姻状况。)

4、 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当地无子女证明。

5、 被申请人双方单位证明(证明夫妻两人姓名、出生日期、一生 中共有几个子女、都在哪里居住工作,户口在哪里)(无业的由街道 办事处或镇政府出具证明)(夫妻中一方去世的写明死亡日期)

6、 申请人单位证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从人事档案 中证实共有几位兄弟姊妹,都在哪里居住工作、户口在哪里、父母的 情况)、人事档案复印件盖单位章(需证明档案的年代)

7、 申请人的其他兄弟姊妹户籍证明、单位证明(姓名、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从人事档案中证实共有几位兄弟姊妹、都在哪里居住工 作,户口在哪里,父母的情况)

8、 若申请人非户主,需户主写同意其何种关系人落户于其户口 内,户主身份证

9、 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实在无法办理结婚证的乡镇级婚 姻登记处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10、 材料中的档案复印件,均需注明档案的年代。

扩展资料:

一、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办理市内户口迁出手续流程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2、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3、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手续流程

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二、注意事项

如果是购房迁居或者结婚迁户口,切记最后一定要到该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不是在派出所迁完户口就结束了,否则在某些意义上也属于黑户。

如果需要出示房产证,必须是本人的或者本人配偶的,父母亲人之类的一律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户口迁移

回答2:

子女是本市户口和在本市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下列任意一个条件的,准予其本人及配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一、办理条件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民户口。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3、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离休干部。

4、配偶原本市户口人员,因故死亡后,有本市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需照顾且其本人没有再婚,达到投靠配偶入户条件的。

二、申请入户材料

1、申请人结婚证、合法住所证明

2、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4、其他证明材料:

(1)属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的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或户口底;属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2)属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还需提供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申请人或子女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确认的人事档案履历并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有子女为现役军人或在国(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军官证、国(境)外身份证件和户口注销证明。

(3)属离休干部的,还需提供离休证。

(4)配偶原是本市户口,因故死亡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人户口所在的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

三、落户所需材料

1、《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

2、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申请手续。

2、原籍户口迁出

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落户

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对外市迁入户口作如下规定:

第七十八条 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迁入地户口准入条件。

第七十九条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1、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双方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3、投靠配偶的。属上述投靠情形的,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属第三种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直系亲属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定子女与父母相互间投靠的户口准入条件与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执行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苏州市人民政府网-超过60岁的外地老人户口可随子女迁

回答3:

可以。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1、凡老人申请来时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

2、凡被批准来广州市落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本,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回答4:

可以迁移,已父母亲无法正常生活为由,投靠至子女、亲人户口上。
所需材料:
1、你现在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你与你父母亲的关系证明;
2、你现在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3、由你写申请递交你现在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希望能给你帮助。

回答5:

可以的,必须向其子女所在地派出所校验证明材料,一,入户申请书,第二,互赢的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第三,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四,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第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