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或市辖区直接申请援助,法律援助机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请见组织也可以通过网上填写申请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申请过程资料。
法律援助中心(一)申请人可以到市、市、县的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见组织,也可以通过网上填写申请法律援助申请。
(二)申请法律援助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格,并列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三)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四)申请人提供的证书、证据材料一览表;
(五)申请人保证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是真实的。
申请人在书面上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接待人员按照上述要求记录,申请人将签字或者不予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3.申请人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户籍所在地的申请人、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证明;
4.与申请法律援助有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援助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1.作出书面决定,同意向合资格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指定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律援助,并通知受助人。法律援助机构和受赠人应当签署法律援助协议;
2.决定不向不符合规定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残疾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一)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