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会。目前全国也就上海和重庆在试点,“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应该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预计2017年底立法结束,然后根据试点情况,应该是逐步、分批在全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