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订婚后,男方因性格不合提出悔婚的,如果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女方应当退还彩礼钱。如女方不予以退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能否胜诉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最终确定,无法肯定能否胜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