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生育处罚有哪些?

2024-11-24 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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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二十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通过以上三条,你在小孩出生60天内补办结婚证,则不需要交罚款。60天内不补办结婚证,则要交罚款,标准为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半再乘2,如果当地人均收入为6000元,那你就交6000*2/2=6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