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工厂上班不想干了,辞职不批,还说要走你就自离,该怎么办?

2024-11-25 13: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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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在工厂不想做了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

期间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再次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一、辞职

  1.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二、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辞职规定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