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2、湖北省在2021年高考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取消文理综合科目考试。
3、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以等级分计分,录取时各科折算为100分。
4、语数外考试采用全国卷,计入总成绩的3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将由湖北省统一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