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今年2月启动的“清零行动”,不包括已经安置到企业的退役军人;企业不给退伍军人签劳动用工合同的,那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纠纷,应通过劳动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的范畴。
民政部“清零行动”的安置工作任务:是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先后废止的法规《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文件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