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和解聘的区别,简单的讲就是劳动者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动者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是被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
当然劳动者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条例的,本人无需承担赔偿用人单位的责任,对于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补偿也是得不到享受的待遇。如果是用人单位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辞职就是你炒老板鱿鱼;解聘就是老板炒你鱿鱼。前者是你主动不想干了,后者是你被动干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