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公证的遗嘱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司法实践中,最有法律效力的就是公证遗嘱,然后就是符合规定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紧急状态下的录音遗嘱。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要有人证明,遗嘱是当事人离世前亲手写的,就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