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经本人同意擅自调动工作,这样合法吗

2024-12-18 10: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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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视情况而定,如果调动的比较离谱的,比如从一个城市调动到另一个城市或者原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约定而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的,那么属于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并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2:

劳动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实质内容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单位单方变更是违法的。

回答3:

根据对劳动法及其司法解释的了解,该情况具体依据合同约定,是否规定单位不能随便变更工作地点,整理出以下内容,以供参考:
1、具体依据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单位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单位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单位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用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变更。
2、同时,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但若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单位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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