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能构成刑事拘留吗?

2024-11-25 2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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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轻微伤不可以刑事拘留,只有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才能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回答2:

回答3:

因为故意伤害轻微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没有其他可能的罪名则不触犯刑法即不犯罪,所以不会取保候审也不会刑事拘留,而是采取行政处罚。当然行政处罚也可能有行政拘留

回答4:

听你的意思应该是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了,后来够不成犯罪又释放了,那样的话应该是作出治安处罚了,之前的刑事拘留可以顶作出的治安拘留处罚,一日顶一日。当然有案底啦。

回答5: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