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我国民法没有明文规定孩子出生后姓氏必须随男方,关于付养费可以跟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无理由不给付养费,你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该讼。
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 不能不履行 而且这样的离婚协议部分损害了孩子的利益所以此款无效
改不改姓,要孩子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