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对路,哪有这么长的时间案件不处理,最长一年审理完毕。建议到检察院投诉,已严重超期限,提供你的立案通知,投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