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子女是否为中国公民?如果是,为什么国家法律不能保障他的权益。

2025-01-06 07:43: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自己是学法的
我妈妈是做计划生育的
所以我相信我能回答你的问题

如你所知,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应该平等的享受他的权利,这是宪法所规定的。
而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了许多关于超生子女的问题。这从法律本身讲,它的内容是违宪,或者是违宪的擦边球。可是这个条款的制定是合法的,我国立法法规定它是有权这样规定的。
这是矛盾的,也就是说,它让我们的宪法沦为空谈,可是又能怎么样呢?至今为止,我们国家的法院没有一例是引用宪法来判决案件的,我国也没有违宪审查制度。这是法律上的漏洞,也是难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
美国人攻击我们的人权,从一个方面来讲,它是没有权力干涉我们的内政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它在加速我国的法制进程。
如今的计划生育制度相比以前也的确有了很大的进步,有奖励扶助,农村独生女和父母都有很大优惠的,当然各地不一样,希望你往好的方面看。
超生子女不是不能上户口,任何人都可以上户口。只是它是你超生的铁的证据,你会为了这个事情缴罚款(社会抚养费)。如果按照上限罚,就是很大的一笔,如果你早一点缴,几万块,光明正大。毕竟我国的很多问题,缺水,缺能源,就业困难,劳动力廉价等等,追根到底都是因为人口太多。
18岁以后告父母的问题,这是一个有点无厘头的问题。认真回答你的话 第一,追溯时效上会有很严重的问题,一般民事诉讼的追溯在两年,有的在一年,而如果你认为这种侵害正在进行的话,另当别论。第二,你觉得父母小孩生下来造成他人格尊严人格平等上有缺陷的话,可以就一般人格权起诉。但是举证方面会有很严重的困难。我国也没有相关具体的规定。
我也相信没有法院会受理。。。。
有什么问题再联系

回答2:

  1. 超生,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如果是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要第一个孩子年满四周岁方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是城市人口,生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超生,源于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中华几千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

  2. 超生的子女自出生就为我国公民;但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 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 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回答3:

属于我国公民,国籍取得方式有两种:1、出生方式取得(属地原则);2、继有方式取得。
凡是出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邻域内的自然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国家保护其必要的人身权利。例如生命健康权等基本人权,国家是保护的。户口不是宪法所赋予的基本人权。国家不一定给与保护。

但是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宪法确定的。超生子女的父母就具有了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义务。只有履行了这些义务国家才会允许其子女享有更多的权利。

子女是无辜的,但是其父母必须负担义务。其父母义务的履行是子女获得权利的前提条件,这是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的。

总之,无论是否超生,都是中国公民,其基本人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回答4:

1、“超生子女是否为中国公民?”:是。

2、“如果是,为什么国家法律不能保障他的权益”:谁说法律不保障超生子女的权益了?如果有人打了超生子女、超生子女告到法院,照样会判他赔偿超生子女的损失,你能说法律不保障超生子女的权益吗?

3、至于你说的“轮落到又没户口,又没身份”,那是因为超生本身就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律总不能连正在违法的行为都不纠正、还去保护违法者的“违法权益”吧? 你应该知道,法律的规定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这又不是他的错”:不是他的错,总归是你父母的吧?总归是有错吧?

5、“这是为什么?????”:为了法律的统一适用、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总不能其他公民都不允许超生、都守法生育,超生者的父母就可以不守法生育、还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惩罚吧?如果对他们不予以处罚,那么多守法的公民又该如何看待“中国的法律”呢?

6、即使是超生子女,只要按法律规定缴纳了超生应当承担的社会抚养费,就不会“轮落到又没户口,又没身份”。

回答5:

属于中国公民,但是应该交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