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诀或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上诉期内,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终审判决以下达,后期对方不服,又像一审法院起诉,这种事情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