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问题比较复杂。详细可咨询律师。不过我给您几点意见:1、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土地证没过户不影响房屋所有权。理论上房产证已经是您的了,无论土地证是否过户你们双发的交易行为已经被法律认可了,即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2、既然是三十年前就已经完成的交易了,在这三十年的时间内对方一直对该交易无提出异议,那么法律上可以认为对方也已经认可了该交易行为,且也协助办理了房产过户。3、综上所诉,我认为对方反悔已经没用。
你好,这个的话如果没有签字的话,或者是没有任何证据的话,可以反悔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