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女人已经提出分手,男方一直到处发照片手机号,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吗

2024-12-19 19:08: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因婚外情已经分手后,一方到处散发对方相片和个人隐私信息的,属于侵犯个人隐私的侵权行为,影响到个人正常生活的,受害人可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2:

可以。只要是真心的,而且也努力过了就不会有遗憾。有时候爱情与现实是两码事,在一起就应该好好珍惜,如果真的无法挽回,那么大家都应该勇敢去面对。心态积极了,什么经历都是人生宝贵的财富。

回答3:

可以的,若对你造成影响,你还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回答4:

他这是要挟和诋毁 当然需要法律保护

回答5:

习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