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条件全部囊括(看不懂找我)。2015年美国移民条件较去年是没有发生什么变化的,针对大家选择比较多的美国移民方式,迈恩国际资深移民专家在一篇文章中囊括介绍下。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条件
1、本人或本人所在的机构、组织或公司所从事的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尤其是演艺和体育类)
2、是文联、文艺或学术专业团体及各专业协会会员之一
3、本人或所在的机构、组织或公司由于事业上的成就被国际认可的主流媒体或专业媒体报道
4、本人担任过专业职称或重大项目或重大活动的评选委员会评委
5、在所从事领域中有与众不同的特殊贡献(如开创新的理论体系/艺术流派/表演风格/艺术理论等)
6、在国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关艺术或学术理论、表演技巧和艺术风格的文章或出版过个人着作等
7、曾参加过国际演出、艺术或学术交流会议或相关商业活动
8、在专业机构担任重要职位,或在本艺术/体育/学术或专业领域发挥关键或领导作用
以上八项条件符合三个以上者可被认定为是杰出人才。
美国亲属移民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
美国EB-1C企业高管移民条件
1、年龄不限,26岁以上有一定学历及管理经验的企业高管人员;
2、中国和美国的企业体均已各自营业超过两年以上,有优良业绩,财务报表及一定的员工人数 ;
3、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三年中,至少有两年担任中国母公司的经理或高管,最好三年以上;
4、中国母公司注册资本最少200万人民币或是所有者权益达1000万并且每年营业额不少于2000万;
5、在申请人取得绿卡之时,中国母公司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中国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最好为自然人;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犯罪历史。
美国EB-5投资移民条件
1、申请人没有年龄限制,不能有犯罪记录,体检的结果要符合美国联邦政府的要求;
2、投资人投资的50万美元100万美元、一定要说明其来源的渠道。很多申请人不清楚美国的EB-5投资移民到底是要50万美元还是100万美元。业内人士表示,其实从美国EB-5投资移民法律的规定来说,EB-5投资移民投资金额都是要100万美元的,但是你只要是投资到EB-5投资移民法律规定的“目标就业区”的话,那么投资金额可以减少到50万美元。所以EB-5投资移民最低的投资金额是50万美元。
3、申请人的投资必须能够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
美国移民入籍条件
1、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5年。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5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
2、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3、在提出入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5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6个月的时间。
4、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16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入籍。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国公民而一名是外国人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入籍。
5、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力。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
6、必须在美国5年的居留时间里表现良好。
7、必须对美国历史与宪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主要是对美国历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组织机构与权利的了解,以及对美国宪法原则和重要修正案内容的了解。
现在申请美国移民既不受语言和学历、年龄、商业背景的限制,既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美国绿卡,可自由进出美国,不受移民监限制,不影响在中国的正常生意和生活无需坐移民监, 不需自己创业,不必亲自参与经营及管理。配偶与21岁以下的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美国绿卡,并享受与美国公民同等的福利,对于申请者而言,无定居地点要求,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和加拿大等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有助于申请人把生意拓展到美国以及全世界;对于申请者的子女而言,可以享受美国免费基础教育,能优先进入美国众多优秀学府。入读哈佛、耶鲁等名校,同时可选择在美国或世界其他国家工作,美国的社会安全福利制度也较为全面完善,包括医疗服务、退休人子女教育补助金、社会安全福利金、失业救济金以及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津贴、对失业者的工作训练补助及学童营养等。
按照EB-5的相关法案规定,申请人只需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或在区域中心的指定商业项目中投资50万美金,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即可获得两年期的“条件绿卡”,两年后,移民局会对该项目是否达到就业标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永久绿卡”。
美国投资移民的项目设计中,项目所能产生的就业机会是极为重要的一环。按照EB-5相关法案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投资50万美元于区域中心的指定项目,并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的就业机会,既可取得二年期的条件式绿卡。在二年期满的前90天,如该项投资行为及其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仍然存在,申请人即可申请条件解除,条件式绿卡转为永久绿卡。EB-5是在申请美国移民中核准时间最短对申请人资格条件相当宽松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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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选择哪种移民方式了,目前相对于EB5投资移民来说,更多的人选择了L1的身份移民,可以自己先了解一下,有问题随时咨询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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