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结案后是不是还要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该有什么步骤呢?

2025-02-01 11:21: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一定的,一般都是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民事赔偿,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只能另行起诉。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刑事、民事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案件刑事案件结案后,若受害人一方未获得赔偿或赔偿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再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的步骤就是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有完整格式和内容的起诉状正副本,然后去法院立案起诉,按照现行立案登记制度,法院看材料符合要求,就会给与立案回执单了。被害人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并不能因此即认为被害人主张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应自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因为,规定只是说明了刑事判决的生效是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之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性质是民事案件。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刑事、民事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案件
刑事案件结案后,若受害人一方未获得赔偿或赔偿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再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的步骤就是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有完整格式和内容的起诉状正副本,然后去法院立案起诉,按照现行立案登记制度,法院看材料符合要求,就会给与立案回执单了。

回答3:

不是。

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是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以后就可以提起,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处理。

如无疑问,请好评。

回答4:

  1. 不一定的,一般都是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民事赔偿,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 如果刑事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只能另行起诉。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回答5:

和其他一般民事诉讼一样,起诉到法院即可,注意收诉讼时效限制,不要过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