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解答如下:
在婚姻登记处备案后的离婚协议是无法变更的。但离婚后有关于离婚协议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仍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最终解决的。所以你们双方可以重新起草一份协议书,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当然若你的女儿已满十八周岁,可以直接办理赠与公证。
不能更改了。一旦执行就是双方已经认定的事实,除非里面的条件变更,比如抚养权变更了,抚养费的问题变更,关于财产之类的是变不了的。再说已经过户给女儿了,还要改什么那?
您好,如您所说,个人认为没有再修改离婚协议的必要!房产过户至您女儿名下,即属于您女儿的个人财产,与离婚协议再无关系。
不需要更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