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可以由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担任吗?

2024-12-03 22:40:0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先不说可以不可以,但按现行规定,借调人员职务无法行文公布。
贵单位设机关党委,党员人数一顷拆敬定超过50人以上,加上不是党员的公务员,单位编制应该比较多,雀慎单位级别应该是处级或处级以上单位。
按《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严格按编制管理,包括领导职务和职级职数,均有相应的编制员额。不知贵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是用领导职务编制还是职级编制,但对应的级别正科级或二级主任科员。对该级别干部的任免,如果是处级单位,研究决定权限虽属于本单位党委(党组),但需要组织部备案同御正意后才能行文公布,所以说在规定和程序上行不通。
如果单位是科级单位,程序也是。一样,无法操作。

回答2:

第一,由于编制不同,是不可以混岗工作的。不能借调人员担任。
第二,可以选调合适的人员调入机关单位,进入公斗大高务员编制队伍空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不考试。
第三,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安排上下工作高位进行交流。交流时仿毕间由上级党委决定。

回答3:

不能是借调的人员担任。
如果是正式调入了,是可以担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