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