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但是,你肯定没有订立合同,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不受不到好的法律保护。
希望尽量和雇主商量,互相体谅!把你的难处说清楚,和解最好。
下次应聘工作,先问清楚押金的事情,并且对方收取押金的同时出具押金条,希望你妥善保管。
网吧收取押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现实中,很多网吧用工都怕内贼或则怕工作失误造成物品被盗,无力赔偿,所以收取一定押金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当然,这样的方式欠妥!但很多网吧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光凭一张身份证(还不知道真假)是不足以让雇主放心的。
如果雇主执意不还,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来解决。但是为了100元,可能社会很少有律师事务所愿意接单!
这种事情太多了,你才交100元算很少的啦,只要他能把工资发给你,你就知足咯。我好多老乡在外面打工工资都扣了一个半月的,也没办法。
小兄弟,你就当学点经验,和老板好好说说,如果他实在不给,你拿到工资赶紧走人吧,不要和他纠缠咯,没用的。出门在外,难免遇到这样的事情。
雇主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收取押金都是不合法的,如果是正规网吧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黑网吧就向工商及公安局网管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