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家里不同意,我老公也不同意,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在一起一点意思也没有,我该怎么办?大家

2024-11-26 16:45: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如有疑问,欢迎追问,如无疑问,请好评。

回答2:

没有领证也没有孩子,那只是同居关系,你可以直接离开,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回答3:

过不下去就走吧,你这样最好,没有负担,谈不上离婚,只能是分手

回答4:

不想过就离,等有了孩子后悔也晚了

回答5:

找律师。。 起诉到法院。如果符合离婚条件,法院会直接做出裁判。有几条是必判离婚的: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有家庭暴力的;与他人同居的。当然这些都得有相应的证据。如果不符合,法院会作出不予支持的判决,那就得等半年后再行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