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说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并不违法。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2008.1.1前的工龄不计算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合同法是2008.1.1起实施的,而2008.1.1之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单位应当按照你满6.5年不满7年的工龄支付你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