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未按照合同提供借款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未按照期限收取借款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