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起诉民事再起诉刑事吗?

2024-12-31 0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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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案件先进行民事诉讼是不可以的。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民事案件是因为刑事案件引起的,如伤害案件等,受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诉。

回答2:

可以。刑事责任属公法调整的范畴,而民事责任属私法调整的范畴,二者不可相互替代。对于某一行为同时违反刑事、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既应承担刑事责任,亦应承担民事责任。“先刑后民”与“先民后刑”对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而言,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并不能免除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三)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并将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并说明立案理由,同时通报与办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在侦查过程中,不得妨碍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回答3:


法律分析
可以。但是一般是刑事案件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责任属公法调整的范畴,而民事责任属私法调整的范畴,二者不可相互替代。对于某一行为同时违反刑事、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既应承担刑事责任,亦应承担民事责任。“先刑后民”与“先民后刑”对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而言,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并不能免除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那么受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该依法退还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或者是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的等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属赔偿的范围。但是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不属附带民事赔偿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回答4:

当然可以,故意伤害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请求侵权损害赔偿,当然证据需要您自己提供。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答5: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如果属于刑事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介入,法院会把案件移交给公安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