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改造如何做账

2024-12-29 1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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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更新改造支出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我觉得应该这样:改造时,首先应将“累计折旧”、“计提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原值归集到“在建工程”,改造完成后,再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
1、借:累计折旧 4.06
在建工程 4.94
贷:固定资产 9
2、借:在建工程 1.2
贷:工程物资 1.2
3、借:固定资产:6.14
贷:在建工程 6.14
4、借:制造费用 6.14*(1-5%)/63=0.0926
贷:累计折旧 0.0926

回答2:

回答3: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是指以新的固定资产替换到期报废的旧的固定资产,或以新的技术装备对原有的技术装备进行改造.这是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方式。
  一、会计处理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符合确认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确认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改造过程中折旧的处理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的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此转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过程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未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