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钱当时欠条已写清楚四年内还清,但是十年过去了只还了一小部分,我是不?

2024-12-31 05: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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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欠条这个写法很讲究,如果是写的四年还清,那你看看当时写的是借条还是欠条,这区别很大,一个是两年的诉讼期,一个是20年的,现在你要有十年不间断有要欠款的证据,以及欠款人在你要钱时怎么说的,然后通过起诉,看看法院怎么判

回答2:

你的欠条写的是四年还清,现在过了十年。恐怕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呢。如果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就没有超过时效一说。你还是去看看律师会怎么样分析吧。

回答3: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二年,从债权偿还期限届满起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起计算。借条未约定偿还期限,也未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此债权的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在借条上写明了四年还清,那就必须在四年后的两年内向债务人催要欠款,否则法律不会保护怠于行使自己权力的债权人,若债务人在诉讼中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就会丧失胜诉的权力,便拿不回欠款了。若是又在期间内催要欠款,时效便会中断且重新计算。

回答4:

如果剩的少的话,你就不再要了,因为这个人。不讲信用。如果金额大的话,你可以拿着他的欠条到法院起诉她,让。发言人来给你解决。

回答5:

看金额大小了,如果小就算了,以后不要和他做朋友了,因为他言而无信。如果金额比较大,又有借条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