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房子是结婚前我母亲全额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单位集资房,没有贷款,有购房协议,是我母亲和卖方签订的,而且当时这个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结婚后集资单位统一办理的房产证,办理的时候本人没有去,而且要求结婚的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办一个人名必须出具单身证明,否则不给办理,我已经结婚了,哪来的单身证明啊?所以就办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吗?谢谢!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没有去房产处,本人也没去,而且领房产证的时候也不是在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