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规定的病假、事假、丧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请问国家规定的病假、事假、丧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2024-12-03 23:49:2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这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作岗位都是不同的,最好的一种就是,带薪的,望采纳哦

回答2:

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的工资按《劳动保障条例》规定支付如下:工龄支付标准工资的比例不满2年60%;满2年不满4年70%;满4年不满6年80%;满6年不满8年90%;满8年及8年以上100%。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事假期间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单位不发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丧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