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标准实施后,外地国五车不能迁入苏州。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第五点 凡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迁入本省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1个月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扩展资料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需要,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在本省或者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对新购置机动车提前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
第四十七条 在用机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报废。
常州实施国六后,外地国五二手车迁入暂时是没有影响,不过稳妥起见考虑购买外地国五二手车之前建议最好先与常州当地车管所核实没有问题再入手。
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目前只是适应于新车入户,外地的国五的二手车仍然能够正常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