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可以继承婆婆遗产吗?

2024-11-24 0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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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在丈夫死后因为种种原因并不改嫁,而是仍旧在婆空磨颤家生活,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尽心照料公公婆婆。也有的虽然改嫁,但是仍旧把原来的公婆当作自己的父母一般悉心照顾,为其养老送终。这样的儿媳往往在道德上得到人们的称赞,其实在法律上,也有为她们设置的保障。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当公婆去世后,她们是可以像老人的亲斗败生儿女一样要求继承老人的遗产的。老人的亲生儿女不能以儿媳是外人为由,在遗产分配时拒绝儿媳应有的份额。同样,那些在妻子死后,悉心照料岳父岳母的丧偶女婿,同样适用于这样的规定。而且,这样的儿媳、女婿无论是否再婚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但是要注意游雹,只有那些真正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倘若只是偶尔去看望一下或者对老人并没有尽心照顾的,并不能够当然地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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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问:我有一个远房亲戚在农村生活。她老公早年因病去世,她带着一个孩子,现在还一个人过。他丈夫有一个弟弟,也已成家立业,平时两家关系也不怎么好。模败去年,他婆婆去世了(公公也早已过世),留下四间房子和三万块钱,因分割遗产,她与丈夫的弟弟发生了矛盾。其丈夫的弟弟认为我这位远房亲戚不是他们家的血脉,无权继承他们家的财产。最后,他只给了她和孩子几担粮食。由于她家没有男人,生活较因难,现在婆婆去世得不到家财,更使她的生活难以为系。她向我们家苦诉,她这些年精心侍候婆婆,在她死后却分不到家财,心里非常难过,而且没有经济来源,她都不知今后该怎么办?!我想问问律师,像她这种情况,能继承她婆婆的财产吗?答: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旦枣颤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子死亡后,一直与公婆或岳父母一起生活的,或者虽然不在一起生活,但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的义务,则她(他)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具有与其他的继承人同样的继承地位。 2、丈夫或妻子死后,儿媳或女婿只对公、婆,岩辩或岳父母在经济上或生活上给予了一定的资助或照顾,则不应列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3、丈夫或妻子死后,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就再婚离开,离开后没有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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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当公婆去世后,她们是可以像老人的亲生儿女一样要求继承老人的遗产的。老人的亲生儿女不能以儿媳是外人为由,在遗产分配时拒绝儿媳应有的份额。同样,那些在妻子死后,悉心照料岳父岳母的丧偶女婿,同样适用于这样的规定。而且,这样的儿媳、女婿无论是否再婚均可作为第庆乎一顺序继承人,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但是要注意,只有那些真正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倘若只是偶尔去看望一下或者对老人并没孝咐有尽心照顾的,并不能够当然地成誉慎悉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