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不以分居为条件,就是说,即使不分居,起诉离婚,一样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实务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存在以下情形时,法院可能直接判决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不存在这些情况,第一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但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往往倾向于判定离婚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根据你说的情况,法院今年才受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很小。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你们经常同居住在一起,很难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了。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有满足这些情况,第一次法院判决离婚,你这种情况,个人观点,基本不会判决离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可以离婚,只要你们两次以上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决你们感情破裂,判决你们离婚。
经常同居,这不就意味着感情没有破裂嘛?感情没有破裂的,是不可以判决离婚的。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即使是感情已经破裂,如果还能和好的,也不应判决离婚呀。
离婚不是小事,对双方都是损失,家庭、事业、子女成长,都会受到很大影响。离婚中,最亏的往往是子女,很难得到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这当然也会影响到你。
也只有,夫妻关系确实已经不行了,关系坏到没有希望了,勉强维系,对双方都是伤害的情况下,离婚给双方各自一个解脱,这样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