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工厂主动辞退你们的,要扣一半工资,绝对不合法的。工资收入是你们劳动所得的,他们没有任何条件扣取的。召集大家找老板讨说法,行不通再到你们所在的劳动局投诉。
没有快辞的说法,如果你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同意或者你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离职。用人单位还克扣工资的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但如果协商一致以及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就不能投诉。
辞工扣工资当然不合法,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执法部门帮忙维权。
如果你时先没打招呼,临时决定走的情况下,那肯定要扣压工资的,如果你时先打了招呼,而且还写了辞职报告的,单位也同意了你的辞职报告,单位再扣压你的工资,那肯定就不合法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讨说法。